音乐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9-12  作者:    浏览次数: 1197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加强拔尖人才培养、促进学生卓越发展, 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完善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2018年推免工作要全面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及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现启动我院2018年推免工作,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音乐学院关于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开展并做好推免工作。

 二、推免生名额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型。

 三、推免工作的日程安排:

 1、9月12日至9月14日11:00之前报名并提交相关的佐证材料;

 2、9月14-15号学院审核申报学生的材料;

 3、9月16号8:30—11:30专业考试;

 4、9月16日下午相关教师进行阅卷工作;

 5、阅卷工作结束后计算相关成绩,并按成绩排序筛选出推免生候选人名单;

 6、候选名单交院务会审核通过并公示推免生候选人名单;

 7、上报学校2018年音乐学院推免生候选人名单。

 8、9月18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审阅各学院推免工作流程、学生情况等,初步确定推免生名单。

 9、9月21日前,校长会议审定推免生名单并公布。

 10、9月21日,教务处上报研究生院本次推免生数据。

 11、9月28日以后,推免生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具体时间以及操作安排可参见教育部或该系统通知及各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办法。

 四、以上日期请严格遵守,逾期不再受理。

 五、推免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联系人:俞莉娴    联系方式:yulixian@shnu.edu.cn


音乐学院

2017年9月12日


 附件:

附件1.音乐学院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doc

附件2: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