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09年“长江杯”钢琴比赛章程
为了推动我院钢琴教育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钢琴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给学生创造艺术实践的平台,使学生在相互的观摩交流中提高钢琴演奏水平及审美的鉴赏能力,鼓励学生钢琴学习的积极性和奋发向上的学习精神。我院钢琴教研室决定,在2009年12月中旬举行第一届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江杯钢琴比赛”。
参赛对象:本音乐学院06、07、08级的学生、研究生等。
比赛形式:钢琴独奏、钢琴重奏、四手联弹等。
比赛曲目:初 赛——钢琴独奏:自选一首练习曲(肖邦、李斯特、拉赫玛尼诺夫等),一首中大型奏鸣曲或乐曲。
四手联弹:自选一首中外作品。
钢琴重奏:自选一首中外作品。
(时间限制在8分钟内。)
复 赛——钢琴独奏:自选一首中大型奏鸣曲或乐曲。
四手联弹:自选一首中外作品。
钢琴重奏:自选一首中外作品。
(时间限制在10分钟内,不能重复初赛的曲目。)
设立奖项: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奖若干名。另设优秀指导教师奖等。
报名时间:2009年11月9日至11月23日
初赛时间:2009年12月16、17日
复赛时间:2009年12月22日
比赛地点:音乐学院小音乐厅
报名联系人:范 聪 联系电话:64322990
此比赛活动由柏斯琴行设立奖励基金。谨此表示感谢!
音乐学院钢琴教研室
2009 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