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艺术楼建设,一琴房将在暑假期间进行装修,二琴房在钢琴家具等物品被搬迁后将被拆除。为做好装修和搬迁工作,现做如下安排:
一、一琴房装修
1、一琴房将从7月初开始装修,请09级研究生在6月25日前把所有私人物品从一琴房搬走,并把钥匙统一由研究生辅导员还给学院办公室。
2、请器乐系老师最晚在6月30日前把所有私人物品和乐器、谱架等搬离琴房。
3、琴房里除钢琴、文件柜、桌椅外不留任何其它东西。
二、二琴房搬迁
1、请声乐系主任把老师的“新琴房安排表”统一交给学院办公室备案,以便安排搬迁。
2、请声乐系老师在7月3日前把所有私人物品(教材、茶具、灯具、装饰物等一切私人零星物品)搬离原所在琴房。
3、由于一琴房和教苑楼琴房面积都小于二琴房,请声乐老师把容纳不进新琴房的多余私人家具和物品搬走。
4、请声乐系老师在原琴房需要搬往新琴房的钢琴、文件柜、空调(含室外机)、琴凳及其它需要搬迁的每件家具的明显位置贴上新琴房的所在位置、房间号(如一琴房112琴房,或教苑楼C座205琴房等)的贴条,以方便搬迁不致出错。贴条可在6月20日以后去学院办公室领取,并在7月3日前张贴完毕。
5、二琴房的具体搬迁将在一琴房装修完成后的7月底或8月初进行。根据学校要求二琴房搬迁必须在8月15日前完成。欢迎相关老师到时亲临现场关心搬迁工作。
三、友情提醒
为避免个人物品遭受不必要损失,请有关师生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和要求进行安排,请研究生辅导员和有关系的系主任严格督促按时完成搬迁工作。
谢谢大家的配合!
音乐学院
201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