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申报项目负责人:
接上海市教委口头通知,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即将开始。本次市级评选将根据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新规定进行一定的调整,因此学校决定在2010年度已获得一等奖的项目,以及2012年度申报的校级教学成果奖中已获得校外专家组建议推荐申报市级教学成果奖项目的基础上,再组织专家择优遴选一批项目作为本次申报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的候选项目。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已报项目完善申报
所有2010年度获得二三等奖的校级教学成果奖项目,以及本次未被列入校外专家组建议推荐申报市级教学成果奖项目,应根据教务处供的《校级教学成果奖项目申报市级教学成果奖修改建议》对项目进行完善及修改(部分项目如有条件应进行整合归并),修改、整合后的项目可以重新申请申报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候选项目。
请各项目组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次修改工作。
已获得校外专家组建议推荐申报市级教学成果奖项目,将由教务处另行通知,并根据专家组反馈意见进行材料完善工作。
二、 新增补充项目申报
凡符合我校教学成果奖申报要求,且能体现我校教学改革最新成果和专业、学科特色的项目,并达到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的“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时间应当达到4年以上”要求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提请申报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候选项目。
申报表格及具体要求参见原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相关文件。
三、 特别提示
本次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将根据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新出台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实施办法》(还未正式公布)进行调整,目前我们仅能参考教育部去年年底下发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该文件中明确规定了申请成果应“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时间应当达到4年以上。”
因此,我校所有拟申报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候选项目都应根据此要求,对照进行完善修改。
四、 上报时间
所有拟完善申报及新增补充申报项目材料,应在3月13日(周三)下午17:00前,将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纪昌和、蒋成香、吴亮 联系电话:64322657、64322356
Email:jxyjk@shnu.edu.cn (如材料的电子文档大小超过10M请不要使用Email传送,请直接交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报送地址:徐汇校区西部行政楼201室
教务处
2013年3月6日
201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