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上海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6-03  作者:    浏览次数: 687 



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3〕27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高校课程设置,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2013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课程须为高校开设的本科课程(课程名称以本科培养方案和实际开设情况为准),且已被列入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并符合《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级和市级精品课程(含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课程)原则上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2.申报课程应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且在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具有重要地位。重点考评课程的教学理念、教学内容与方法、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和教学效果等方面。鼓励由正教授参与建设、教学内容前沿、教学方法灵活创新、学生学习体验和评教好的课程参与申报。
课程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以人事处在编教师信息为准)。
  3.本次立项重点支持通识教育课程、新生研讨课程、大学英语(通用学术英语)系列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等。
  4.申报课程要注重提升教学水平,创新教学方法。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注重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知识的能力。在教学方法上加强课堂(小组)讨论,教学课时中应安排一定比例的讨论课。

    根据通知要求,本年度市教委计划立项建设200门左右重点课程。其中,“985”高校每校申报额度不超过15门,其他高校每校申报额度不超过8门。获得批准的市级重点课程建设期为两年。每门课程建设经费为3-5万元。教委部门预算单位经费安排在学校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内。建设期满经验收优秀的课程授予“上海市精品课程”称号。
具体说明:
  1.各学院的推荐额度为:本科专业数6个及以上的学院可推荐申报2-3门,其他学院可推荐申报1-2门。
  2.已获得校级课程建设项目(包括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主干课程、全英语课程、师范专业教师教育改革项目立项课程、师范生技能课程等)的,可优先参与我校推荐申报本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的评审。
  3.对一般新申报的课程,经校内评审列入本年度校级重点课程的,也可推荐申报本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
  4.申报通知、申报表及学院汇总表格的下载请至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板块下载(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点击左侧的“教学研究科”板块查询)。
  5.申报表第二页中要求的“评教情况(学校或院系排名)”,由推荐课程所在学院根据评教情况填写。

    所有申报材料(每个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学院签章排序汇总表的打印文件、课程教学大纲和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由拟申报教师送交学院,学院根据推荐要求和额度审核汇总后,于2013年6月13日(周四)之前上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不报,视作学院放弃本次申报)。

报送地点:行政楼201,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 系 人:纪昌和、蒋成香       联系电话:64322657
电子信箱:jxyjk@shnu.edu.cn

教务处
2013年5月31日

附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