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任务 | 时间 | 学院 | 学位办 | 说明 |
预答辩 | 3月14日前 | 完成2014年6月拟申请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工作 | | |
审核名单 | 3月5日前 | 上报培养办通过所有课程和中期考核的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名单 | | |
3月14日前 | 收齐拟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和“同意提交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意见表”,交学位办郑老师 | 经培养办审核后,确定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名单 | 学位论文电子版的要求: 1.提交前须经导师同意并签字 2.只需提交论文正文部分(不含引言、文献综述、参考文献和致谢) 3.以学生姓名为文件名,word或pdf格式 |
3月15日-16日 | 按研究生处规定时间组织好学生到行政楼前集中拍照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联系好新华图片社来校为学生集中拍照 | |
重复率检测 | 3月17日- 3月28日 | 1.重复率25%-35%(含35%)的,需修改论文并在5个工作日后提交论文进行二次检测。 2.第一次检测重复率在35%以上,或第二次检测重复率在25%以上的,延期论文答辩。 3.对通过重复率检测的,教务员将盲审号发给其导师,导师视论文质量决定是否将盲审号发给研究生。 | 1.组织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 2.对学院公布检测结果 3.发放随机盲审号 | 对重复率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学位论文处理办法,参见《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实施办法》 |
3月29日- 4月11日 | 拿到盲审号的研究生登录“上海市研究生论文双盲抽检系统”http://lwms.seei.shec.edu.cn/login.aspx?t=3)。 | | |
4月14日-18日 | 收齐研究生学位论文评议表(博士生2张、硕士生1张,均夹在学位论文中)和学位论文纸质版(博士论文2本,硕士论文1本),审核评议表上学生填写内容准确无误后,统一交学位办 | | 学位论文评议表下载方式: 1.被抽中市盲审的,在抽检系统中下载评议表和简况表 2.未被抽中市盲审的,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学位与毕业相关下载”中下载 |
盲审 | 4月19日- 20日 | | 1.将收齐的学位论文根据学科专业进行整理和打包 2.做好外送盲审清单 | |
4月21日- 5月19日 | | 1.外送盲审材料(被市抽中的学位论文参加市盲审,未被市抽中的学位论文送外校盲审) 2.汇总盲审结果,向学院反馈结果 | 对双盲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位论文处理办法,参见《研究生学位论文全员双盲评审办法》 |
答辩 | 5月19日前 | 从学位办领取研究生答辩材料袋 | 1.准备好研究生答辩材料袋 2.通知各学院来领取 | 未交清学费和住宿费的研究生不能领取答辩材料袋 |
5月19日- 6月6日 | 1、组织专家评阅 2、由学位点负责人商议确定评阅专家 3、汇总专家评阅意见 4、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做好答辩相关材料 5、通知拟申请学位的博士生将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1份)交学位办审核 | 接收和审核博士生的科研成果 | 专家评阅论文要求: 1.未被抽中市盲审的:博士论文一式3份,科学学位硕士论文1份,专业学位硕士论文一式2份。 2.被抽中市盲审的,在上述基础上各增加1份。 |
申请学位 | 6月7日-8日 | 通过答辩的研究生将纸质版学位论文(博士论文一式4本,硕士论文一式3本)和“授予学历人员信息登记表”1份,由本人交学位办(研究生处504室) | 发离校单和检索卡 | 1.申请学位论文保密的研究生需填写保密申请表,导师和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学位办审核。 2.研究生提交论文材料时,从学位办领取离校手续单。 |
6月7日-12日 | 汇总“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简况表”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上报学位办 | 1.接收各学院材料 2.准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前材料 | |
6月24日前 | | 1.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学位授予结果;2.将校学位授予结果反馈给各学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