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基层党组织主题立项活动”的申报通知
沪师委组字[2014]第3号
各工作党委,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大力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作用,汇聚起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正能量,以党建工作新成效为校庆六十周年献礼。经研究决定,2014年在全校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强服务、优作风、促发展”为主题的“基层党组织主题立项活动”。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和主题
各基层党组织要以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为目标,紧紧围绕“强服务、优作风、促发展”主题,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服务意识,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的服务载体,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服务能力。通过基层党组织主题活动的开展,凝练特色、树立品牌,形成一批富有成效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项目分类和申报
1.项目分为二级单位党组织项目、党支部项目两个类别。立项数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一般为申报数的50%左右。
2.申报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二级单位党组织项目”以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为单位进行申报,每个单位限申报1项。“党支部项目”以支部为单位进行申报,教工支部、学生支部可独立申报,也可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以署名在前的支部为责任支部。
三、项目评审与立项
1.评审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资深党务工作者、党建研究专家等对各类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2.项目一旦立项,即给予经费支持。“二级单位党组织项目”每项1000元,“党支部项目”每项500元。
四、项目验收和评选
1.验收须提交结项报告和PPT,报告字数不少于2000字,PPT须包括活动照片等佐证材料。
2.评选采取专家评审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先由专家进行评审,评出“入围项目”。“入围项目”数一般为立项数的20%左右。再依托校园门户网,由广大师生对“入围项目”投票推选,最终产生“最佳项目”。“最佳项目”数一般是“入围项目”的一半左右。校党委组织部将给予每个“入围项目”1000元的奖励,每个“最佳项目”2000元的奖励。
五、评审标准(分值100)
1.主题鲜明,时代感强,有针对性,占20%;
2.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有创新性,占20%;
3.围绕中心,与学校中心工作和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结合紧密,有实效性,占30%。
4.利于推广,项目经验能在较大面上进行推广,有可借鉴性,占30%;
六、时间安排
4月12日-4月18日,组织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11月中旬前,下发结项通知,各基层党组织提交结项材料。
12月初,验收评选,组织开展专家评审与网络投票。
12月下旬,交流表彰,召开2014年度“基层党组织主题立项活动”表彰会。
六、其他要求
基层党组织主题立项活动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有效载体之一,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1.注重前期指导。要及时动员和布置,使各基层党组织结合本年度工作普遍开展一次申报讨论工作,鼓励和调动广大党支部和党员师生积极参与申报。要加强指导,力求项目能密切结合本单位工作和党员队伍实际,做到主题明确,特色鲜明,形式多样。
2.注重过程监管。注意项目申报活动与实施活动同步进行,督促立项党组织按计划稳步推进各阶段工作,确保项目如期、高质量地完成。对参与申报但未被立项的基层党支部,建议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予以一定的经费支持,进一步扩大主题立项活动的参与面,增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凝聚力。
3.注重总结交流。要重视项目实施过程的资料收集和保存,及时向校党委组织部报送有关活动信息,做好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注重结项后的经验交流,充分依托主题党日、党员大会等契机,进行成果展示,交流推广经验。
附件:
1.上海师范大学基层党组织主题立项活动方案申请表
2.上海师范大学基层党组织主题立项活动方案汇总表
(相关表格请到组织部网站下载)
上海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4年3月18日
附件1:立项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