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阳光杯”声乐比赛章程

发布日期: 2014-04-24  作者:    浏览次数: 786 



 

一、宗旨:
    加强学生的舞台实践能力,推动声乐艺术的发展,促进声乐教学的进行,培养杰出的声乐人才。

二、比赛分组
  1、本科组:美声组、民声组
  2、研究生:美声组、民声组

三、比赛
  1、分初赛和决赛两轮
  2、参赛曲目:内容健康、风格多样
  3、参赛形式:独唱
  4、比赛时间:2014年5月28日、6月4日。
  5、美声组:初赛曲目一首,决赛曲目两首(一中一外)
  6、民声组:初赛曲目一首,决赛曲目两首
  备注:1、初、决赛曲目不得重复
        2、已获得“第二届阳光杯”声乐比赛一等奖者不得参加比赛。

四、奖励
  1、本科组:美声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若干名
             民声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
  2、研究生:美声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胜奖若干名
             民声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
  备注: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五、报名时间
    2014年5月1日—5月14日,有意参加的学生可在各班班长处报名,班长将汇总的表格交给联系人。
    参赛联系电话:15201779030
    邮箱:87898789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