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艺术中心与上海市群众艺术馆、东方社区文艺指导中心合作签约仪式隆重举行

发布日期: 2011-06-02  作者:    浏览次数: 1748 


    5月31日下午,我校艺术中心与上海市群众艺术馆、上海东方社区文艺指导中心合作建立“上海师范大学大学生艺术实践基地”签约仪式在上海市群众艺术馆隆重举行,“基地”的建立标志着我校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取得创新性的突破。校音乐学院院长李聪代表学校及美术学院、谢晋影视艺术学院致辞,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公共文化处处长杨庆红宣读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副局长王晓明的贺信,上海市群众艺术馆以及我校音乐、美术、谢晋影视艺术学院的主要党政领导及部分同学出席仪式。

    我校一行首先对群众艺术馆的剧场、展厅等设施进行参观考察,并对一流的硬件设施赞叹不止。李聪院长在致辞中说道,“我们要充分发挥群众艺术馆的平台作用,广泛利用资源,进一步加强联系和合作,更好的完善彼此的合作共建活动,共同探索共建的长效机制。”

    上海市群众艺术馆馆长萧烨缨、副馆长钱伟萍与我校艺术中心主任靳超英分别签署《上海师范大学大学生艺术实践基地协议》、《上海市社区文艺指导员派送协议》。根据协议内容,我校艺术中心与上海市群众艺术馆、上海东方社区文艺指导中心将在社区文艺指导员派送、艺术类人才作品展示以及艺术活动策划实施等多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共同组建“上海师范大学大学生艺术实践基地”, 为我校艺术类人才搭建一个服务社区、奉献社会、自我展示的平台,实施“走出去”战略,使学生主动拆除“围墙”,用活力与创意推动上海市群众文化的快速发展。

    签约仪式结束后,校音乐学院的同学作为社区文艺指导员代表奉献了一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才艺展示演出,充分体现了我校艺术人才较高的专业素养以及近年来我校在艺术人才教育中取得的丰硕成果。(校艺术中心:陶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