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推荐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16-09-12  作者:    浏览次数: 1020 



    为了做好我院今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精神和规定及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与职责
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我院特成立推荐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明虹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周芸担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这一工作。
小组成员分别为:薛文佳、李明、丁佳、段程程

二、推免生名额分配原则
根据学校按毕业班人数的2.30%初步分配,本届我院可直升的推免生人数为4人。

三、推荐资格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满分的60%(426分,凭四级考试成绩单)。学生必须在我校考点参加考试,其成绩方有效。
4、必须通过《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
5、绩点计算范围内的课程平均绩点原则上大于等于2.5
6、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本条件者可优先获得推免生资格
7、最终成绩按:三年成绩平均分70%+综合测评分20%+音乐理论综合卷10%的分数组成。

四、推荐工作程序与规则
1、我院必定按照上海师范大学教务处下达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本次推免生选拔各项工作。
2、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有关的要求以及专业特点制订推荐工作方案,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宁缺勿滥,确保质量。依照学校布置的工作时间节点,向毕业班学生公布推荐工作小组名单、推免生名额、推荐工作方案等事项。
3、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将全面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素质、历年学习成绩、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业务特长。
4、审核报名资格,根据学院公布的选拔方案对报名者进行排序,按2:1的比例组织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的内容和结果必须保存书面记录。
5、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初步审定上报学校的推免生名单,经院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在学院内公示,并上报学校。

五、推荐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1、9月11—9月13号报名,并请学生带好相关的佐证材料;
2、9月13-14号学院审核申报学生的材料;
3、9月14号8:30—11:30专业考试;
4、9月14日下午相关教师进行阅卷工作;
5、阅卷工作结束后计算相关成绩,并按成绩排序筛选出推免生候选人名单;
6、候选名单交院务会审核通过并公示推免生候选人名单;
7、上报学校2017年音乐学院推免生候选人名单。

音乐学院
2016年9月

音乐学院2017年推免研究生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明虹  
副组长:周芸
小组成员:薛文佳、李明、丁佳、段程程

音乐学院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