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学期开设课程教学大纲与授课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2-17  作者:    浏览次数: 697 



各位教师:
    为了强化课程教学的规范和教学过程的质量,推进教师的本科教学改革,落实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学校于2016年下半年启动了本科教学“课程标准”建设和新一轮“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现请本学期已经安排开课的相关任课教师,按照《上海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标准(试行)》(附件1)和新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体例》(附件2),修改完善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教学进度计划),并上传到新版教务系统,具体操作方式见《上海师范大学课程教学大纲提交指南》(附件3)和《上海师范大学课程授课计划提交指南》(附件4),确保学生能够在系统中查阅。各学院课程教学大纲与授课计划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度教学工作考核。

    请各学院通知任课教师,务必于3月3日(周五)前,将课程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提交到新版教务系统中,并完成审核,以备检查。

联系人:纪昌和       联系电话:64322657

附件:
1.上海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标准(试行)
2.课程教学大纲体例
3.上海师范大学课程教学大纲提交指南
4.上海师范大学课程授课计划提交指南

教务处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