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第二巡察组巡察音乐学院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日期: 2024-09-26  作者:    浏览次数: 94 


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党委统一部署,9月25日下午,校党委巡察音乐学院党委工作动员会暨音乐学院党委工作汇报会召开。会前,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校党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朱惠军与音乐学院党委书记高亭、院长施忠见面沟通,通报了巡察任务、总体安排,并就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巡察办有关同志,音乐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教职工、退休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出席会议。

朱惠军对此次巡察作具体部署。校党委第二巡察组于2024年9月25日至10月23日对音乐学院党委开展巡察。重点监督检查音乐学院党委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委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情况。巡察组将通过听取汇报、问卷测评、个别谈话、组织座谈、受理信访、调阅资料、下沉了解等方式开展工作。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叶江就开展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思想自觉。充分认识巡察是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战略部署;准确把握巡察对强化新时代政治监督的重要作用;深刻理解巡察是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二是坚持“严”的主基调,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紧扣“两个维护”,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突出“靶向监督”,发现问题、精准画像;紧盯群众“急难愁盼”,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三是强化政治责任,用扎实有效工作践行政治担当。坚守职责使命,不断凝聚合力;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树立全局观念,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察是党内监督的重大战略性制度安排,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效举措。音乐学院党委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关于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战略格局的指示精神,在勇担责任上带好头、做示范,以更大力度加快推动学院事业发展,更好融入学校改革发展大局,以优异成绩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高亭作表态发言并汇报近年来党委主要工作情况,围绕“四个落实”的监督内容查找学院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021-64328680,电子邮箱:xunchazu2@shnu.edu.cn,接待信访地址:音乐学院207室,并在音乐学院一楼大厅转角处设意见箱。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0月23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主要受理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