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校外教育协会2011年“艺术伴我成才”主题营活动介绍

发布日期: 2011-10-19  作者:    浏览次数: 2335 



 

    上海市校外教育协会是由上海地区从事和关心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相关的青少年校外教育机构、特色学校和公益性校外活动场所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和关心上海地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事业的人士自愿组成的专业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成立至今,“协会”发挥作为政府参谋、助手和桥梁的作用,团结上海地区从事、研究和服务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相关组织和工作者,贯彻落实上海市委、市政府有关校外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整合上海地区校外教育资源,组织沟通、协调社会力量,开展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和学校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促进青少年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和健康成长。

一、宗旨
    为积极开展对学生的全面素质教育,同时让广大高中学生更多地了解上海部分重点高校的情况,今年我协会将举办具有艺术特长高中毕业学生的主题营活动。通过主题营活动,具有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学生可详实了解上海市部分重点高校历年来艺术特长生报考活动情况,从而使自身艺术特长得以健康发展。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上海市校外教育协会
承办单位: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上海师范大学艺术中心 
(邀请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专家指导) 

三、活动内容
(一)专题宣讲
由本市部分重点高校相关专家分别详细介绍历年来具有艺术特长学生报考高校的情况以及艺术特长学生在高校艺术素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中的作用。
(二)专家指导 
根据营员特长、按项目分组进行个人展示,由专家现场给予专业指导:
1、器乐类:演奏中级程度以上的练习曲或乐曲一首(五分钟内)
2、声乐类:演唱歌曲一首(五分钟内)
3、舞蹈类:表演作品一段(五分钟内)
4、戏剧类:诗歌朗诵或即兴小品(五分钟内)
(三)闭营式
1、部分营员进行才艺展示。
2、相关领导讲话。

四、活动时间、地点
时  间:2011年11月26日——11月27日
地  点: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上海桂林路100号)

五、报名办法
1、凡具有中西器乐、声乐、舞蹈、戏剧表演艺术特长并有志于报考上海市重点高校的高中三年级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报名者需在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站(music.shnu.edu.cn)下载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后于2011年11月 10日(以邮戳为准)之前邮寄至: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12办公室,邮编:200234(请在信封收件人处注明“主题营报名”字样)。
2、主办单位收到营员报名表并审核后,于2011年11月15日之前,将《入营通知书》寄送至营员,具体活动时间、程序和注册手续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营员活动费:280元/人。
4、咨询电话:64328887        联系人:范老师

六、注意事项
1、凡参加器乐类展示的学生,学校可提供钢琴、倍大提琴、定音鼓、架子鼓,其余乐器一律自备。
2、凡参加声乐、舞蹈、戏剧类展示的学生、学校可提供CD机、钢琴,其余一律自备。

上海市校外教育协会
二○一一年十月

注:到达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东部)主要公交路线有:公交43、131、166、224、236、703B、712、732、763、764、946、上嘉线、上朱线,地铁一号线至漕宝路站转乘公交43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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