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音乐学院增补与遴选硕士研究生导师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4-10  作者:    浏览次数: 1213 



    为了更好适应学校及学院音乐、舞蹈专业研究生培养的发展与需要,学院于2015年度拟新增及遴选“音乐与舞蹈学(学术型)”、“音乐(艺术硕士)”及“学科教学(音乐专业学位)”等三个学科培养领域硕士研究生导师若干名。具体增补与遴选申请条件及要求如下:

  1、申请“音乐与舞蹈学(学术型)”研究生导师必须为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含院聘)。

  2、申请“音乐(艺硕)”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应具备校聘或院聘副高及以上职称(特殊专业方向导师申请者可放宽至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

  3、申请“学科教学(音乐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需具备校聘或院聘副高及以上职称(含音乐学科基础教育领域的本校兼职教授与副教授)。

    凡符合以上条件及要求的申请者请先从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相关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内容,于2015年4月18日上午9:00之前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后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投票遴选并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最终投票决定。

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5年4月10日

上海师范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艺术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