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全面总结近年来我校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发挥教学成果奖在教学实践、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中的引领和激励作用,推进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与教育质量;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创造性,做好申报2017年市级教学成果奖培育、准备工作,学校决定启动201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所申报的成果应是近年来,由我校教师所取得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包括本科和研究生教学),包括教书育人、课程教材建设、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管理、实验教学、实践创新、教学理论研究等各个方面,并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项目。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或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二、成果定义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方案。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在转变教育思想,探索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二)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三、评选要求
1.所申报的教学成果必须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实践性、现实性。
2.所申报的教学成果经过实践验证或者理论论证,并对本科教学已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3.所申报的教学成果对国内外相关学科领域的进展及成果了解清楚、把握准确,并能够合理定位。
4.为保护知识产权,所申报的教学成果原则上具有原创性。凡我校教师已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不再列入奖励范围。但确实有新的研究成果、且有较大影响,并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可重新申报。
5.成果第一完成人必须是我校正式在编教师(以人事处信息核准),具有正高级职称。
6.成果主要完成人,应当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10人,二等奖的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请每一项申报的成果按照每位完成人对该成果的贡献进行排序。
7.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我校所属单位。学校鼓励与外校、外单位联合申报,本校各学院、二级单位间也可以联合申报。
四、评选程序及方式
1.成果主要完成者向所在学院(单位)提交申请和职称材料,申请者所在学院(单位)组织专家成立教学成果奖评审小组进行审核、评选,并在学院(单位)内进行公示。学院(单位)根据评选结果按推荐等第排序向教务处推荐申报(汇总表格可以在学校主页或教务处网页的下载中心下载)。
2.学校成立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邀请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全校申报成果的资格审核。
3.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将按照成果的影响力和成果水平投票确定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获奖项目及等第。
4.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获奖项目及等第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上网公示。
5.通过评审的校级教学成果奖,实行争议期制度,争议期为一周。凡是有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没有解决前,不列入获奖范围。
五、奖项及标准
上海师范大学2015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2-3项,一等奖8-10项,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项。评奖将坚持求精求质、宁缺勿滥的原则。
经专家鉴定,成果属于全国首创,在国内有重大影响,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取得特别重大人才培养效益,可获得校级特等奖;
成果达到上海市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方面有较大突破,并取得重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获得校级一等奖;
成果在上海市本专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取得较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获得校级二等奖。
成果在上海市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对专业人才培养改革起到一定推动作用,并具有一定人才培养效益的,可获得校级三等奖。
如属同等水平,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所取得的相关成果可优先获奖。
六、申报材料
1.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须填写《上海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表格可以在学校主页或教务处网页的下载中心下载)。纸张用A4纸,竖装,一式三份,要求同时上交电子稿,并提交反映该成果的自我总结(一式三份)。
2.申报者在提交申请书的同时,还必须提交能够反映该成果的证明材料(如鉴定、方案、论文、著作、教材等,如成果中包含著作或者教材的,还须提交样书两本)。
3.所报各项材料均要用牛皮档案袋装好,每袋一套该成果的全部申请材料,并将《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七、申报时间
各学院(单位)务必将评选出的教学成果所有相关材料于12月18日(周五)前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纪昌和、蒋成香 联系电话:64322657
Email:jxyjk@shnu.edu.cn
教务处
2015年11月7日
附件:
1.《上海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填报说明
2.上海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3.上海师范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成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