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作品创作与排演扶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12-16  作者:    浏览次数: 719 



    经教育部批准,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集中展演将于2018年在上海举行,由教育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在今年2月结束的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由我校艺术中心组织选送的各参赛项目(集体、个人)分别荣获全国一等奖2项,校长杯奖一项,上海市一等奖12项,二等奖14项,三等奖2项,优秀创作奖2项,我校获优秀组织奖。为了充分展现我校艺术素质教育工作成果,贯彻上海市教委《关于申报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作品创作与排演扶持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包括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
戏剧)和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 要求申报作品“立意新颖、有潜力、有代表性、紧扣活动
主题”,可以是已有作品需要通过扶持项目进一步深度加工,也可以是尚未创作好,但已有方案,需要通过扶持项目进一步创作、排演;
三、拟申报扶持项目的个人(团体)请于12月20日前将《艺术表演类报送表》(附件2)或《艺术作品类报送表》(附件3)报送至校艺术中心办公室(音乐学院213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taoye222@126.com,联系电话:15201954816;
四、申报作品将全部报送上海市教委,凡通过专家评审给予扶持的项目将由校艺术中心进行统一管理。

校艺术中心
2015年12月16日

附件1: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报送细则(供报送作品参考)
附件2: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艺术表演类报送表
附件3: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艺术作品类报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