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情况,我院以下专业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调剂名额(见下表),考生可申请调剂。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符合条件且有调剂意愿的考生须及时上网了解调剂信息和调剂系统的使用方法,按要求申请。
学科与专业 | 可调剂方向 | 学习方式 | 联系方式 |
音乐与舞蹈学 | 1.音乐作品分析 2.音乐心理学 | 全日制 | 侯老师ysjw@sh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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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音乐) | 1.声乐表演-非全 2.键盘乐表演-非全 3.西洋器乐表演-非全 4.民族器乐表演-非全 5.音乐教育-非全 | 非全日制 |
一.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除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院调剂考生分数线为:
1.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音乐与舞蹈学)单科及总分成绩符合国家线标准。
2. 非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音乐)单科及总分成绩符合国家线标准。
3. 以上调剂考生初试业务课1、业务课2成绩不低于125分。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接收调剂。
二.注意事项
(一)请调剂考生2023年4月6日0点(系统开放时间为12小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并准确填写信息;
(二)学院审查调剂考生资格,并通过研招网发送接受复试通知;
(三)考生须在我校复试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同意接受我校复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
(四)我校将通过研招网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我校待录取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过时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我校最后审查确定是否录取。
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联系人:侯老师
电话:021-64322501